• 仙居低效工业用地怎么处置?
  • 资讯类型:政策法规  /  发布时间:2020-04-08  /  浏览:926 次  /  

2018年,省市先后提出低效企业整治工作要求,我县自加压力、提高标准,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,先后制定了《仙居县低效工业用地分类处置流程》《仙居县低效工业用地追加投资协议书》等9个相关文件。

取得的成效

2018年

我县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相关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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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度,全县293家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均已按照规范的流程处置完毕,共盘活存量工业用地1200.74亩,达到处置要求的工业用地1330.51亩,2018年入库税收增加6704.67万元。

2019年

我县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相关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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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,我县将141家企业列为第二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,并于9月底出台《2019年度低效工业用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力争2019年度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处置率达到80%以上。

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方式

我县低效工业用地可采用以下四种方式处置:

追加投资。允许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权人自行或引进合作伙伴追加投资。新投资项目产出效益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产业准入条件。

分割转让。若企业厂区内存在部分长期未开发、利用的土地和厂房,而现有使用的土地和厂房已经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发展需求的,允许企业在政策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分割转让,受让企业项目必须符合产业规划和区块准入条件。

收购储备。因项目、资金、预期效益等原因,短期内难以继续开发或达到预期目标的,对土地按评估价予以收储。若土地位于开发区以内的,则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收储;若土地位于开发区以外、县城规划区以内的,则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收储;若土地位于开发区和县城规划区以外的,则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收储。

“退二进三”。依照县“退二进三”相关文件政策执行。 若现有企业用地规划不属于工业用地的,则按“长规划、短安排” 的原则进行处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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